今年春节,家住广东珠海郭强,37岁,他在上网玩游戏时,认识了重庆女网友王洁。视频聊天后,二人互生好感。他向王洁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和对方在网上谈起了恋爱。
一个月后,郭强从珠海飞到重庆。飞机凌晨3点才到,王洁专程跑到江北机场去接。当晚,两人就住在了一起。
随后几天,王洁带着郭强外出逛街,买菜回家做饭,俨然一对热恋的情侣。
谁知9天之后,也就是今年4月6号,郭强失踪了。一同失踪的,还有王洁的一部三星手机,一部苹果手机,一台三星笔记本电脑,以及一瓶香水。
王洁报了警。
在派出所做完笔录,王洁上网找到郭强。对方承认东西是自己拿的,并同意几天后给寄回来。
4天后,被拿走的笔记本、手机还有香水都从广州回来了,一同回来的,还有“专程”从广东过来的郭强。两人再次同居在一起。
依然是外出逛街,买菜回家做饭,一对热恋的情侣。
谁知10天后,4月30号这天,等王洁从朋友家回来,发现苹果手机、三星手机、三星笔记本电脑,还有那瓶香水,连同郭强本人,又一起不见了。
电话打过去,郭强回答说,自己已经在机场了,正准备离开重庆。她再次报警。
警方在重庆北火车站附近一小旅馆抓到了郭强。他辩称,自己之所以拿走王洁的东西,是因为在重庆花了很多钱,“要挽回一些损失。”
案件移交到北碚检察院后,经过审查,检察官认为,郭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两次盗窃,“虽然第一次盗窃后,将财物如数退还,但这并不影响第一次盗窃行为的成立。”
检察官认为,郭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
鉴于郭强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而且已经将被盗物品返还被害人王洁,北碚检方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书,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说法:
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江涛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郭某两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王某的一部苹果手机、一部三星手机、一部三星笔记本电脑和一瓶香水,已涉嫌盗窃罪。等待郭某的将会是法律处罚。
在此,律师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交友要谨慎,与网友相处要随时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可轻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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