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合川区法院作出判决:合川区某驾校教练吴某等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中介人陈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据悉,吴某今年33岁,是合川区某驾校的教练。2007年,吴某从朋友小飞(化名,另案处理)那里得知,他“有渠道”可以买到真的驾驶证。吴某便找来中介人陈某,决定合伙做倒卖驾驶证的“生意”,吴某负责联系小飞买证件,陈某则负责招揽业务。
随后,陈某来到合川区各驾校附近转悠,遇到驾驶学员模样的人,便贴上去问:“要不要真的驾驶证?如果不想花时间学,花钱就可以买到。”只要有人愿意付钱、交照片和提供相关身份证,要不了多久,就能拿到货真价实的驾驶证。
小飞那里的驾驶证,价格为每本3000元至4500元不等。
为了赚钱,陈某则在这些价位的基础上上浮500元、1000元不等。陈某收钱之后,吴某便找小飞买证。
有了陈某的牵线搭桥和小飞的“帮助”,从2007年至2008年,吴某一共卖给严某等16人16本真的驾驶证,从中分得7000多元。
合川区法院审理认为,吴某非法买卖机动车驾驶证,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中介人陈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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