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昨日受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的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原局长夏详文涉嫌受贿罪一案。该案定于1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
2001年12月至2010年9月期间,夏详文利用其担任重庆市涪陵区质检站站长、涪陵区建委规划处处长和涪陵区规划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修建单位集资房、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提高容积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14.9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夏详文身,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文化,原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局长。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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