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杜晓阳(女,58岁,汉族,四川犍为人)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对外交流培训处原副处长冉孟春(男,47岁,汉族,重庆巫山人)涉嫌贪污一案。
此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重庆二中法院受理的首起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杜晓阳利用担任万州职教中心校长、重庆安技学院院长职务之便,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444万元,个人分得247万元;2014年至2016年,被告人杜晓阳利用担任万州职业高中校长、万州职教中心校长、重庆安技学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建、设备采购、食堂管理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章某力等10人所送财物共计264万余元。2013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被告人杜晓阳安排郎某胜(时任学院基建后勤处副处长)从学院财务室借款,再采用虚增工程量等方式从学院的维修项目、基建项目和耗材项目中骗取资金归还,违规给学院领导和行政中层干部发放现金80.8万元。
被告人冉孟春与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财物共计30万元,个人分得8万元。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举证、质证,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杜晓阳、冉孟春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部分市人大代表、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近200人旁听了庭审。
因案情重大复杂,重庆二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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